本报讯 今年7月,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该市某单位申请执行赵某欠款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某“人间蒸发”。结果到9月,被执行人在向某银行申请房贷时,因其有不诚信记录,贷款业务受阻。为了让执行法院为其“正名”,被执行人无奈之下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顺利执结正是得益于诉讼诚信体系的真给力。
今年以来,高密法院就着力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发挥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优势,剑指“执行难”这一现实性难题。该院成立了诉讼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设立了诉讼征信调度中心,明确了工作职责;制订了详细可行的《高密市人民法院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高密市人民法院诉讼诚信评级暂行办法》等内部运行文件。同时,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部门的信息对接,和金融、经信、工商、国土、住建等社会征信体系部门会签了信息共享文件;建立了可以对诉讼失信行为科学评定、整体运用、便捷查询、涉及2500余条失信行为的信息资源库,形成了诉讼诚信信息在立、审、执各环节的流程化运转管理模式。
为了发挥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加大失信信息披露力度,该院定期召开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20起重大典型诉讼失信案例,并将该20起重大典型诉讼失信案例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了公开发布。每半年一次召开由工商、金融、公安、住建、国土等执行联动单位参加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座谈会和联席会,共商建立资源共享、交互协作新举措。建立“点对点”的信息服务平台,定期交互信息,有针对性地对失信行为人在信贷、企业注册年审、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审批、房产车辆过户、登记等方面予以限制。截至目前,该院共向执行联动部门提供失信信息186条,限制失信行为人56人次。
据统计,该院自开展该项工作一年来,当事人自觉诚信诉讼案件318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63件,标的额713万元,达成和解协议187件,标的额137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提高28.8%,案件执结率上升11.5%,涉执信访率下降15.6%,司法公信力有了大幅度的提升。(逄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