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翁先生三年前购买了一台戴尔显示器,在保修期内曾经换过一台新的。不料显示器再次故障后,售后不予维修,理由是,已经过保,但保修期计算的起始时间是他最开始购买的时间,而不是更换新显示器后的时间。双方对此产生分歧。
翁先生告诉《维权超给力》,2019年,他花了1500元左右购买了一台戴尔BR6XL S2型号的显示器。2021年,显示器漏光严重,他联系戴尔售后,对方以换代修,直接给他换了一台全新的显示器。
没想到,2022年,显示器屏幕又出现竖线。翁先生又一次联系戴尔售后,然而对方拒绝保修,理由是,显示器过了三年保修期。
“戴尔售后说只能按第一台的保修日期。保修期一般是三年,我觉得更换完一台,保修期就要重新计算。”
在翁先生看来,保修期应该要从他上次换新显示器的时候重新开始计算,但戴尔认为没有产生新的订单,保修时间不变。
987《维权超给力》记者守明也联系了戴尔官方售后,在保部门的技术与支持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翁先生第一次购买显示器的时间计算,其已经在去年7月份过保,新换显示器保修期延续前一台,不存在重新计算。
“正常来说我们是按照最开始的机器保修期来计算的,更换的机器没有任何保修。在您签收的同时,我们会把旧机器的保修期转移到新机器上,还是按照原有机器的保修时间。”
这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他们显示器的保修期一般是3年。在这期间,翁先生更换过新显示器,没有付费,就没有产生新的订单。因此,保修期从第一台转移到了更换后的第二台,但保修期限3年是不变的。
不过,翁先生表示,商家并没有告知他保修期转移。对此,戴尔承认,保修期转移是他们后台自动更新的,确实没有告知用户。
双方僵持不下,翁先生向对方总部所在地厦门的12315投诉。工作人员答复,保修期应从更换显示器的时间开始计算,但即便如此,戴尔还是拒绝为他保修。
“厦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说,如果戴尔不保修,他们也没办法,我只能去告。我搞不懂,市场监管局不是执法部门吗?为什么他们只协调,不能强制执行?”
那么,保修期到底应该怎么计算?《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灜榕律师事务所林善志律师表示,戴尔官方售后工作人员的说法没有依据,法律明文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没有所谓“保修期转移”的说法。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林律师还指出,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实行调解制度,没有强制执行权。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工商部门会在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决定受理的,在4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目前,翁先生的显示器还处于故障状态,他还在与戴尔僵持着。后续进展,《维权超给力》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