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浙江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建厅指出,浙江已建成加氢站22座,居全国第4位,但仅有7座加氢站以试运营方式运转,其余建成未营业,难以满足市场用氢需求,“建而难用”和“加氢焦虑”已成为制约浙江省氢能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出台《实施意见》旨在规范指导全省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审批职责,明确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要求。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为明确了的立法目的、加氢站规划与建设要求、加氢站的经营许可证、加氢站经营企业安全应急管理、运营管理原则以及各部门的工作分工。
《实施意见》提出,着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氢走廊”,有序建设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氢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加氢站不少于50座。各地应强化设施规划布局,加氢站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确需调整的,应组织开展专项论证,确保项目可实施、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