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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600000):浦发银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标签: 网络运营职位概要 2023-06-21 

  (十二) 审阅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稳增长任务,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监管要求,公司上下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在艰难形势下实现了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现就董事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经营成果

  2022年,公司紧紧围绕“坚守长期、夯实基础、整体推进、数字赋能”的经营主线,全力推动经济恢复重振,全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重大任务,全力支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盘。公司资产规模稳步提升,风险防御能力持续增强,主要效益指标完成了董事会预算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截至 2022年末,集团总资产 8.70万亿元,较年初增幅 6.98%;营业收入1,886.2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71亿元;不良连续十二个季度“双降”,其中不良率1.52%,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9.04%,同比上升15.08个百分点。公司在《银行家》全球千强排名列第18位、《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排名列第108位、《财富》500强第226位;国际三大机构评级均为投资级以上一级。公司上榜《财富》杂志2022年中国ESG影响力榜单,国际ESG评级机构MSCI(明晟)ESG评级提升至A级。

  2022年,公司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与时俱进地推进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水平。公司治理运作中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程序”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董事会所议事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以党建促中心工作发展,坚定高质量发展路线不动摇。坚定“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胸怀“国之大者”, 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2022年,公司持续健全治理制度体系,完善决策运行机制。一是根据最新监管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融合、“三会”职权与规范运作、股东行为与关联交易管理、董事监事履职要求等。二是修订战略和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完善了委员会在绿色金融、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反洗钱、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修订《行长工作细则》,完善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授权管理。四是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2022年,公司继续加强法人治理建设,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最优公司治理经验,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三会一层”职责明晰,各尽其职、独立运作,促进和保障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董事会依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议案11项,听取报告4项。年内召开董事会14次,共审议通过议案91项,审阅专项报告40项。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讨论、审议和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和决策支持作用,召开会议38次,审议通过议案101项,审阅专项报告36项。独立董事继续发挥在公司年报审计中的作用,召开1次专门的独立董事会议,全年发表专项独立意见21次。

  2022年,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亲自出席会议率100%,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汇报、研读资料以及多方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利用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管控、资本管理、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反洗钱、合规经营、内控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向董事会提供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有力保障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高效运转,有效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2022年,公司董事会加强对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研究,继续保持战略引领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连续性。公司锚定“轻型银行”“绿色银行”“全景银行”的转型发展目标,在稳固规模的前提下,深入推进客户、业务、收入、渠道等结构转型。坚持立足“长三角自己的银行,从长三角走向世界的银行”定位,继续加大对“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将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国民经济最需要的领域,科创贷款余额超3,900亿元,较年初增长28%;积极服务绿色发展,绿色信贷余额达4,271亿元,较年初增长37%,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打造中国金融业的低碳银行;进一步推动自贸、跨境等业务创新,服务“双循环”互促共进,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2年,董事会持续推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执行,以创新驱动发展,编制了《创新管理工作指引》,完善了创新管理流程,优化创新资源配置,营造创新文化氛围,强化风险合规管理,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部署落地实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增加ESG相关职责,加强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决策导向,深度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2022年,董事会恪守系统重要性银行职责,切实落实监管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恢复和处置计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资本规划、风险管理、数据治理、压力测试、风险预警等相关基础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中长期资本管理规划,审议年度资本管理计划、资本管理评估报告、资本充足率报告,多方面、多角度监督公司资本管理成效,坚持轻资本发展的道路,深入推进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拓展盈利新动能,不断增强资本自我积累能力,确保公司各项资本指标稳健运行,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年内,公司成功发行了三期共计900亿元金融债,为全行信贷投放和流动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2022年,董事会以价值提升、发展质量、战略引领为原则,不断完善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审议通过了《高管(职业经理人)2021年度及相关任期履职考核》等议案,确保激励有力、约束有效,进一步激发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创新活力和创造动力。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保障广大员工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为出发点,修订《岗位职级管理办法》,拓展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空间,保持组织和队伍的活力,为高目标达成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2022年,公司全面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要求。董事会围绕监管要求与风险管控目标,通过加大现金清收、加强板块联动、拓宽处置渠道、试点个贷转让等多元化的手段运用,全面加大不良清收处置力度,公司不良连续十二个季度“双降”。董事会继续以“前瞻精准、慎行知止”的风险观,坚持稳健经营,建立分层次的风险偏好制度和传导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政策;着力提升风险内控领域的数字化水平,建设数字化风控体系。根据监管的最新要求,及时修订信用风险风控模型验证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减值计量模型优化和参数更新等工作,主动将风险管理前移,进一步转变风险经营理念,通过有效风险管理举措提升经营效益。

  2022年,公司高度重视合规内控管理,以健全法治工作和合规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推动制度嵌入系统,提升制度管控成效;加强创新产品的跟踪评估和后评价工作,对重点环节进行全流程梳理、评估,提出优化建议,确保业务合规发展;推进重点问题整改,夯实合规内控管理基础;加强股权及关联交易管理,定期开展主要股东、大股东评估工作,规范股东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优化项目审计与持续监控“两轮互动”监督方式,提升审计价值创造能力。

  2022年,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秉承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理念,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信息,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实现高效、透明、顺畅的信息传递。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4次,临时公告68次,在上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连续获得“A”的最高评价。

  公司创新会议方式,首次以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组织召开三场业绩说明会,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充分展示公司发展亮点并广泛传播,推动价值生态链实现良性循环。积极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共接待来访或参会29次,与超过100人次的机构投资者深入沟通;保障中小投资者与公司的对话平台顺畅有效,公司全年接听中小股东来电210余次,网络回答留言142条。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1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项。

  2022年,公司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始终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董事会审议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年度总结及计划、监管评价及整改方案,按季度听取监管关于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报告;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将消保审查纳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消保工作机制,加强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深化员工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

  2022年,董事会推动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股东、客户、员工、社会、环境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同时,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聚焦“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推动低碳生态发展,打造“绿色银行”;设立专项额度支持上海经济振兴发展;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落实“减费让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更好助力农业强国建设;多层次推进对特殊客户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推进“适老化”建设工作,倡导“金融向善”推动解决“数字鸿沟”。年内,浦发银行公益基金会揭牌成立,作为公司旗下首个非营利机构,是公司践行“金融为民、金融惠民”的新载体。2022年,公司荣获首届“上海慈善奖”捐赠企业奖。

  2023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浦发银行“三十而立”后砥砺再出发的起步之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昂扬奋斗的精神面貌,坚守长期、奋勇前进、续写荣光、再创辉煌,以建设“全面一流”为目标,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2年是公司三年行动计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公司实施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关键一年,公司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要求,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效能,推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现将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列席经营管理重要会议,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通过列席党委会、董事会、行长办公会、风险内控委员会等经营管理重要会议,密切关注公司落实国家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的情况,关注公司审慎经营、战略转型、财务决策、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管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会议,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14次,审议议案94份,审阅报告31份;召开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2次,审议议案42份,审阅报告11份。重点审议战略规划、资本管理、定期报告、风险管理、资产损失核销、内控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治理、内部审计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监事积极发表意见,提出要举一反三,强化合规内控,提升业务规范性;严格控新降旧,优化拨备计提,夯实风险防御能力;进一步探索不良处置经营转型,切实维护公司权益;进一步强化市场宣传,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市场认可度等。

  三是组织开展监督评价。监事会组织开展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评价,形成《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经监事会审议后报送监管机构,并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组织开展年度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评价,对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发展战略编制和落实、重大任务完成、财务和投资、创新工作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内外部检查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形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监督评价报告》报上海市国资委。

  四是依法依规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公司监事会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按监管要求向股东大会报告了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并表风险管理、声誉风险管理、压力测试管理以及数据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是高度关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事会审议、审阅《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2-2024年度集团风险偏好》等议案、报告,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集中度风险、压力测试及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二是开展内控合规监督。监事会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监督评价报告编制程序合规性、评价结果客观性。监事会专题调研法律合规工作,关注合规基础管理情况,了解问题整改工作成效,加强对屡查屡犯问题的监督,督促公司提高问责精准度。并要求充分应用内外部法律专业力量,最大程度维护公司权益。

  三是开展财务监督。监事会积极开展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监督,认真审议定期报告,加强财务合规性、真实性监督,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和《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等重要议案。监事会关注公司重要财务决策、重要财务收支活动和财务风险控制情况,结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大额集中采购、重大科技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提出监督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降本增效。

  一是开展重大风险事项化解处置专项督查。监事会按季审阅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关注公司重大风险动态变化,主动关心市场风险热点,针对薄弱环节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公司强化落实重大风险防控工作要求。

  二是开展年度财务决算批复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监督。监事会核查有关部门整改报告、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系统优化上线等工作,与公司年报审计师开展专题沟通交流,结合其他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督查整改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节点目标有序推进整改落地。

  三是开展财务风险预警工作情况督查。监事会对触发红灯黄灯预警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对公司应对亮灯情况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监督,对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目标提出监督建议。

  四是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开展监督。针对内外部风险加剧、公司经营压力增大等情况,监事会将工作重心聚焦于主要风险和问题领域,提出有关政策战略研究、财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资产处置、外包业务集中采购、集团客户风险管理等监督意见建议,督促经营层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管理、提升经营质效,相关意见建议得到管理层重视。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推动解决基层难题。2022年公司监事会调研了10家基层经营机构和总行管理部门,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0次,开展同业交流1次。

  通过调研,监事会进一步了解基层机构落实公司战略决策、风险合规要求和监管意见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基层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管理层通报,基层反映的部分问题得到专题研究和推进解决。

  二是加强外审沟通,压实审计责任。公司监事会与外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题交流,就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数据治理等相关领域进行深入沟通,要求外部审计进一步压实审计责任,提升审计质量,及时发现、揭示问题并协助公司解决重大问题,结合优秀同业相关实践,提出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三是加强内审工作监督,发挥内审作用。2022年,监事会审议了 2021年度、2022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主要工作情况、主要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听取审计工作汇报,重点关注屡查屡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内部审计提升审计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联动。根据市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监事会与驻行纪检监察组会商工作机制,及时将监事会监督评价报告、专项督查报告等同步抄送驻行纪检监察组,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

  五是发挥职工监事作用,维护职工权益。2022年,职工监事关注职工代表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并按规定将职代会议案审议情况向监事会报告,协助推动公司更好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维护职工权益。

  六是完善监督制度,夯实监督基础。2022年,监事会组织开展《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部分)等行内规章的修订,不断完善监事会监督制度,为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提供保障。

  七是加强学习交流,提升监事履职能力。组织监事参加上海市国资委监事专题培训班(视频)、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监事履职风险防范”培训、公司反洗钱相关培训以及股东权利义务相关培训,持续提升监事专业能力。

  八是加强子公司指导,促进子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加强浦银理财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监事会监督制度和监督工作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对上海信托、浦银金租等主要投资企业监事会议案开展审核,协助推进子公司监事会建设。

  2022年,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依规履行资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数据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公司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2022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各项监管要求,按照中央及上海市各项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各项稳增长政策落实。年内公司始终坚持加大信贷投放的策略,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并继续坚持转型发展,推动经营发展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结合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研判及自身实际,公司从稳健发展角度出发,拟定了 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净利润:集团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 511.71亿元,比 2021年减少 18.32亿元,同比下降 3.46%。

  3.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集团报告期平均总资产收益率为 0.62%。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集团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98%。

  净利润:母公司(含理财,下同)报告期内实现税后净利润 500.51亿元,比 2021年减少 2.58亿元,同比下降 0.51%。

  营业收入: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792.56亿元,比 2021年减少11.24亿元,同比下降 0.62%。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母公司报告期平均总资产收益率为 0.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母公司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01%。

  成本收入比:公司报告期内不断加强各项费用支出管理,成本收入比 27.40%,保持较低水平。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公司报告期末国有资本持股比例 55.35%,较期初同比下降 0.1个百分点,公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 106.50%。

  资本充足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为 13.3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79%和 10.63%。

  不良资产:按五级分类口径,公司期末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 719.2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50%,实现不良额、不良率“双降”,期末拨备覆盖率为 155.28%,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度公司对外捐赠 4,795.48万元,捐赠投向主要包括帮扶、教育、医疗、救灾等重要公益项目。

  基于对内外部环境的判断,结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战略目标,2023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轻型银行”“绿色银行”“全景银行”转型,坚持长期主义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2023年母公司的经营及财务预算如下:

  2023年,根据资本充足率最低监管要求,结合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规定,公司年末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计划分别保持在不低于 11%、9%和 8%的水平。

  2023年,在资本可支撑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加大信贷资产投放,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并切实引导信贷资源投向国家重点鼓励的行业和重点客群,尤其是绿色、科创、制造业中长期、乡村振兴、普惠等领域,以加快推进生态布局和发展,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结构。同时,还将继续夯实存款基础,加大低成本结算性存款拓展力度,进一步推动负债结构优化,并保持负债成本的相对可控。

  2023年公司世博绿谷项目地块的办公场地将按计划投入使用,同时还将继续保持对数据中心及 IT系统的适当支持力度,为全面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基础保障,全年资本性投入预计为 67亿元,主要投入事项如下:

  1. 房产:按公司自有房产购置计划的落实进度,预计 2023年将新增房产类资本性投入约 27.47亿元。其中世博园区建设项目本年投入约 9亿元、已批复分行大楼项目合计投入约 6.95亿元、临港项目投入约 5.3亿元。

  2. IT建设:为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公司将在 2023年保持对各类信息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的适当投入,预计本期新增 IT建设类资本性投入约 25.20亿元。

  3. 网点建设:公司将在 2023年继续推动网点布局优化和网点转型建设,结合本年机构设置计划,预计全年在装修、固定资产、智能银行设备等网点配套建设上新增资本性投入约 11.40亿元。

  公司全年资本性投入将严格控制在资本性支出预算总额内,具体实施中将视情况滚动调整。

  为践行对社会大众和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承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公司 2023年度计划安排对外捐赠 4,000万元(不含使用政府奖励资金、员工内部慈善捐赠资金对外捐赠)。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较大,2023年度预算中尚无法包含下述不可测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国际市场及金融市场的超预期波动以及监管政策的重大调整。

  根据经审计的 2022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484.79亿元。其中扣除 2022年发放的浦发优 1和浦发优 2股息 15.59亿元、以及永续债支付利息37.94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 431.26亿元。

  为了兼顾投资者的当期收益和远期利益,平衡银行发展和市场约束以及监管要求,协调公司的内源性资本补充与外源性资本补充,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2年度预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 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 145.44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应在税后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不低于 1.5%。2022年提取一般准备 45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2元(含税)。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2022年,经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为一年,期满可以续聘。2022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届满后,需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毕马威于 1992年 8月 18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年 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2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88人,符合财政部文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资质要求。

  2022年度,毕马威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依据公司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在审计过程中投入了较为充足的资源,基本保证了团队成员的稳定性,较好地提供了审计服务。

  公司继 2019至 2022年度聘用毕马威为外部审计师后,拟续聘毕马威担任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要求。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743万元,与 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同,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1万元。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现拟增补1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拟提名魏先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如下:

  魏先华,男,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湖南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银行卡部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湘邮科技独立董事。

  魏先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尚须报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自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公司《其他组织任命管理的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2年度薪酬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和驻行纪检监察组组长纳入组织任命领导人员薪酬分配体系,全年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正向激励。因2022年考核结果未定,本次纳入统计的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核定标准的50%)。

  公司行长和副行长纳入职业经理人薪酬分配体系,全年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由于公司职业经理人需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议案》重新完成相关选聘程序,该程序目前尚待上级部门批复,选聘程序尚未完成,因此,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仍按公司2017年施行的《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核算相关薪酬,待职业经理人选聘等程序完成后再作清算。因2022年考核结果未定,本次纳入统计的为基本年薪。

  职工监事执行公司统一的薪酬分配体系。全年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延付薪酬)。

  公司组织任命领导人员及职业经理人2021年度经考核后的薪酬分配情况根据公司七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执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薪酬分配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结果执行。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披露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经考核及主管部门确认,2021年度在公司专职服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补充如下: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2021、2022年度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薪酬情况。

  2023年 1月 18日,因组织调动,王新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行长、财务总监的职务。

  根据监管要求,为加强公司资本管理、提升资本运用效率,基于公司资本管理总体原则和框架,以业务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为核心驱动,公司形成了《2023-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

  根据原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等相关文件,公司编制《2023-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作为公司未来五年实施资本管理的主要依据。规划期内,公司将持续增强资本实力,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助力战略转型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过去五年,公司持续完善资本约束机制,优化资本配置,多渠道实施资本补充,各层级资本充足率均圆满完成各项规划目标,各层级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健合理水平,有效支持了公司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

  资本规划的总体方法如下:一是依据公司十四五规划并充分考虑经营环境变化影响,审慎设定规模及盈利增速,并基于资本效率提升要求和业务投放需求安排风险加权资产投放;二是根据资本充足率预测结果与目标资本充足率的差异比较测算资本缺口,从加大资本供给、控制资本需求两个角度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措施手段;三是本规划按照《资本办法》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其中:信用风险资产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资产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一是以实现资本轻型化为目标,合理安排资本耗用,对信贷投放和服务实体经济形成有力支撑;二是结合资本轻型化转型要求,不断优化客户和收入结构,提升资本配置效率;三是结合综合化经营战略,适当考虑新设机构及现有投资企业增资需求。

  一是综合内外部经营形势和风险防范化解要求,审慎预估规划期盈利能力,充分考虑内部资本留存的相关政策,实现核心资本内生积累;二是结合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审慎预估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准备;三是充分考虑存续资本债券在规划期内提前赎回的情况。

  根据《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别附加资本要求,公司目前三个层级资本充足率最低监管要求分别为8%、9%和11%。

  在上述资本充足率最低监管要求的基础上,为维护良好市场形象并强化风险抵御能力,同时考虑第二支柱资本充足率附加要求,规划期公司资本充足率规划目标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在8.7%以上,一级资本充足率保持在9.7%以上,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1.7%以上。

  公司难以通过自我积累达到上述资本充足率规划目标,预计规划期内法人口径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资本均将产生一定规模缺口。集团口径下资本缺口情况明显优于法人口径。

  一是坚持轻资本发展的道路,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规划期内,公司将以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本管理引领业务结构优化,坚定走轻资本发展道路。另外,公司将以利润留存作为资本补充的基础来源,通过深入推进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拓展盈利新动能,不断增强资本自我积累能力。

  二是积极参与资本工具创新,多种渠道实施资本补充。规划期内,公司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各类资本工具发行,持续丰富和完善资本补充渠道,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控制资本成本,不断完善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附属机构资本管理,提升集团资本管理水平。根据《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中关于并表资本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全集团资本管理并落实穿透到各资本并表附属机构,建立对附属机构的资本管理评估机制和程序,持续提升管理深度和精细化水平。

  四是持续完善压力测试体系,优化资本应急管理机制。规划期内,公司将完善资本压力测试体系,优化资本应急管理机制,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五是积极推动内部评级法达标。与监管机构做好沟通和衔接,积极推动内部评级法审批验收,力争尽快实现内部评级法获批。

  监管机构于2012年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各层级合格资本工具要求进行了明确规范。在上述办法框架下,创新推出了永续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结合中长期资本充足率预测,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资本债券发行计划,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永续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目前已成为市场成熟产品,市场化程度高、流动性较强、投资者范围较广,对于发行人而言兼具补充资本金和中长期资金的效用,近年来受到市场的青睐。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场AAA级商业银行累计发行永续债券规模为人民币 2.09万亿元,累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规模为 4.63万亿左右。公司曾经于2019年和2020年两次发行永续债券,合计发行规模800亿;2015年、2018年和2020年三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合计发行规模为1,500亿元。

  结合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制定未来三年资本债券发行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下列事项:

  一是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200亿元的资本债券。其中:发行永续债券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规模不超过1,200亿元。

  二是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行使赎回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由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资本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根据监管机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大股东持股相关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经认定,截至2022年末,公司大股东共3家,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同时,鉴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亦超过15%,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均视为大股东管理,包括: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法定代表人为俞北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E。

  截至2022年末,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31,322,671股,占总股本21.57%,其与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8,709,396,441股,占比29.6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截至2022年末,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董事情1

  公司拟任董事刘信义的离任审计工作正在办理中,离任审计完成后将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申报任职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175,200.5497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27、28、29、30层,法定代表人为方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J。

  截至2022年末,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064,692,364股,占比20.6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59,484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法定代表人为魏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T。

  截至2022年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34,892,824股,占比18.18%。除普通股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还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90,853,230张,占比18.17%。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截至2022年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董事情况:履职董事1名,张冬;拟任董事2名,朱毅、薄今纲。

  公司大股东均书面承诺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未发现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逃废银行债务、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的情形,被查处或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大股东均书面承诺其入股公司目的明确、出资属实。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各大股东均书面承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或表决权的行为。

  各大股东自身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均未超过2家,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均未超过1家,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各大股东自取得公司股权之日起五年内未发生转让所持有股权的情况。截至2022年末,公司未发现大股东所持股权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公司大股东均能履行出资人义务,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并履行书面承诺。大股东声明自身资质良好及信息真实,承诺依法合规入股和行使股东权利,承诺在必要时向公司补充资本,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能力,均作出了对公司进行流动性支持、支持恢复处置等尽责类承诺。截至目前,未发现公司大股东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况。

  公司大股东均书面承诺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公司与各大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完全独立,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在股东、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机构之间传染和转移。

  公司大股东均书面承诺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公司的独立运作。公司重大决策均由董事会、经营层独立做出并实施,未发现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要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不当干预或限制行为,以及大股东滥用权利干预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形。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合规,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各大股东均书面承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协议条款所规定,规范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022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5位独立董事,分别是王喆先生、张鸣先生、袁志刚先生、蔡洪平先生和吴弘先生。

  王 喆,男,196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长,中国金币总公司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大鹏证券董事长,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理事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保集健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鸣,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研究员,上海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上海会计学会等学术机构理事会员、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硅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瑞银行独立董事。

  袁志刚,男,195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委专家,福建省政府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决咨委专家,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洪平,男,1954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员及中国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瑞士银行亚洲区主席;德意志银行亚洲区主席。现任汉德产业促进资本主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吴 弘,男,1956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部利得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听取汇报、巡查调研、研读资料以及多方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委员会的高效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其中股东大会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董事会亲自出席率为100%。独立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会上详细听取议题汇报,深入讨论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提出审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独立董事出席各类会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为提升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充分了解掌握分支机构经营情况,持续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2022年5月蔡洪平独立董事赴香港分行及子公司浦银国际调研,听取在港机构经营管理、金融科技、风险合规等方面情况,独立董事充分肯定了在港机构的经营成果,并就探索新业务、深化风险合规管理、发挥好在港机构境内外市场桥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2022年,公司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会议,参与专题会、部门座谈等行内会议,提升独立董事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我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行业态势及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和评价。通过参加反洗钱、股东权利义务培训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把握银行发展趋势、竞争态势、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其中,张鸣独立董事参加了上交所主办的“2022年第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王喆、张鸣、袁志刚、蔡洪平、吴弘独立董事参加了中上协第二期董秘沙龙和上海市国资委举办的两期“2022年上海市国资委董事线上专题培训”。

  2022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独立董事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等方面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公允性,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公司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属于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根据规定,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针对担保业务的风险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担保业务风险,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增强公司的资本基础,以支持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确定公司的资本管理战略和规划、资本总量及其结构、年度资本目标管理,及时为补充资本及加强集团化资本运作做出科学决策。2022年,公司成功发行三期共计900亿元金融债券,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为全行信贷投放和流动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高管(职业经理人)2021年度及相关任期履职考核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司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效应,激发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创新活力和创造动力。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投入了较为充足的资源,保证了团队成员的稳定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持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发表相关独立意见。2021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红约人民币120.34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25.26%(即现金分红/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各项信息披露监管规定,年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68次,挂网文件超百份。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2年,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独立董事审核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外部审计师现场沟通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于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2022年,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议,积极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研究审议职责权限事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担任三个主任委员,均能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工作。

  全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8次,共审议了101项议案,审阅了36项报告,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召开1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32项议案,审阅了《2019-2021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1年度国际化发展情况报告》等2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等20项议案,并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等6项报告。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1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等42项议案,审阅了《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1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等28项报告。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1年度薪酬分配执行情况的议案》等7项议案。

  独立董事充分肯定了公司在日益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下实现了稳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经营成果。同时,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如加强对国际国内监管趋势、宏观形势的分析和研判;推进绿色金融,践行社会责任;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持续推动风险压降;不断提升合规内控、审计管理质效;进一步完善消保组织架构,健全消保工作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编制了《创新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创新管理流程。二是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增加ESG(环境、社会、治理)相关职责并相应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三是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建立分层次的风险偏好制度和传导机制,着力提升风险内控领域的数字化水平,强力推动风险“控新降旧”,加大存量风险处置力度。四是公司坚持规范化发展与合规经营,健全法治工作和合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五是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切实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现在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发展战略中,积极践行对经济、社会、环境三重责任。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有效增强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以及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等制度办法,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作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 2022年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履职董事共 12名,其中执行董事 4名(郑杨、潘卫东、陈正安、刘以研),股权董事3名(管蔚、张冬、董桂林),独立董事5名(王喆、张鸣、袁志刚、蔡洪平、吴弘)。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王喆先生、张鸣先生、袁志刚先生在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后,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其履职表现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全体董事恪守尽职承诺,能够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保守公司秘密,关注可能损害银行利益的重大事项,未发现董事会决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导致公司重大风险和严重损失而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全体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2022年,共召开董事会14次,其中现场会议4次,书面传签会议10次。董事应出席会议168人次,亲自出席168人次,亲自出席率100%,符合监管规定。各位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落实和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功能,推动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创新转型、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激励约束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要求。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均符合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监管要求。

  全体董事具备与所任职务匹配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精力,能够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公司组织的培训,年内,全体董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反洗钱培训、股东权利义务培训以及2022年上海市国资委董事线上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全体董事能够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管理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管控、资本管理、数据治理、ESG、绿色金融、利润分配、反洗钱、监管整改、法治建设、合规经营、内控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审慎、独立作出决策,推动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部分董事还利用其本职工作机会对香港分行及公司主要投资企业浦银国际开展调研,了解驻港机构经营管理、金融科技、风险合规等方面情况,督促公司集团化、国际化战略落实。

  公司执行董事能够履行决策和执行的双重职责,发挥董事会与管理层的纽带作用。担任公司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党组织决定,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推动公司治理和党的领导深度融合。执行董事能够维护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支持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确保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得到董事会审议,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信息,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公司股东董事以其自身在企业的丰富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协助公司与股东沟通,尤其是在战略规划、风险内控、资本管理、财务预算、激励约束方面,向公司提出建议、提供支持。股东董事主动关注监管机构、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持续跟进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发挥财务会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重点关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利润分配、内控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可能对公司、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对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稳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全体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体董事如实向公司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并保证所任职务与在公司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董事能够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董事均按规定履行回避义务。

  公司股东董事未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能够维护银行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关注股东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大股东提名的董事能够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履职,重点关注战略规划、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等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注重维护公司、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大多数,较好地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独立判断、辅助董事会科学决策的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能够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未发现其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公司财产,及为股东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2022年度,公司未收到监管机构针对董事个人的行政处罚。

  根据全体董事2022年度的履职实际情况,结合董事自评以及监管机构的检查反馈,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能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未发现存在《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不称职情形。

  公司董事能够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功能,推动银行依法合规、稳健发展。监事会确认:2022年度所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为“称职”。

  截至2022年末,公司监事会监事共9名,股权监事、外部监事、职工监事各3名。公司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共2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未发生变动。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准确把握监事会职责定位,依法依规开展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和公司财务、风险、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公司监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监督成效,促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公司治理能力的提升,推动公司建立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和价值准则,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监事有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恪守尽职承诺,保守公司秘密,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监事参与或协助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不当干预。

  公司监事按时出席监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率 100%,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独立、审慎发表审议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其中通讯表决会议10次),全体监事应出席126人次,亲自出席126人次,亲自出席率100%。

  2022年,公司监事会调研了10家基层经营机构和总行管理部门,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0次。公司监事结合自身实际参加调研活动,进一步了解掌握基层机构落实公司战略规划、风险合规要求和监管意见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管理层通报并得到重视。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监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监事会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公司监事分别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行长办公会以及经营层风险、内控委员会等重要会议,及时掌握公司战略、财务、资本、并表、风险内控、流动性、压力测试和声誉风险等方面管理情况,监督决策过程和董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并参与董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和年度企业监督评价。

  公司监事积极参加合规内控、风险管理专题调研和重大风险事项化解处置专项督查,关注合规管理情况,了解问题整改成效,加强对屡查屡犯问题的监督,督促公司提高问责精准度。关注重大风险事项动态变化,督促公司强化落实重大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应用内外部法律专业力量,最大程度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监事持续关注内外部风险情况,聚焦主要风险和问题领域,围绕战略研究、财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资产处置、外包业务集中采购、集团客户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经营层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监事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参加年度财务决算批复意见整改情况和财务风险预警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加强财务监督。关注公司重要财务决策、重要财务收支活动和财务风险控制情况,对大额集中采购、重大科技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降本增效。

  公司监事重视问题的整改,认真审议、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主要发现及整改情况报告、问责工作报告以及年度监管通报,关注监管意见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公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监事参加监事会与外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交流,深入沟通年度审计情况和风险内控、数据治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压实审计责任,推进外部审计及时发现、揭示问题,提出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公司监事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紧盯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内部审计提升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公司监事积极参加上海市国资委监事专题培训、上市公司协会监事履职风险防范培训以及公司反洗钱培训和股东权利义务相关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参加银行同业监事会工作交流,了解同业公司治理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监督过程中,公司监事能够发挥专业特长,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促进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如股东监事提出,要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坚守长期,夯实经营管理基础,努力开创公司新发展格局;外部监事提出,要进一步保障外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促进外部审计能够客观、公允揭示问题,提升审计工作有效性;职工监事能够听取职工代表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并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协助推动公司更好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维护职工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各位监事能够如实告知公司自身本职、兼职情况,并能够及时向监事会报告自身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在行使表决权时,相关监事能够遵守履职回避有关规定,报告期内,针对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方面8项议案,回避表决18人次。

  公司监事具备良好的品行、声誉和守法记录,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未发现监事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公司财产,为股东利益损害公司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注重规范自身履职行为,重视监督和推动公司合规经营。各位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监事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而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

  根据公司监事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结合监事自评,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能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客观、审慎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监事会确认:2022年度全体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为“称职”。

  截至2022年末,公司高级管理层设1名行长、4名副行长(分别兼任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风险防控、业务连续性管理、内部交易管理、信息科技管理、绿色金融业务推进等专业委员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2022年,公司高管层遵循诚信原则,审慎、勤勉地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报告期内,面对内外部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公司高管层能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转换模式,融合经营,加强管理,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022年,公司位列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排名“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第18位,“世界500强”榜单第226位,“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第108位,国际三大评级公司均给予公司投资级以上评级。公司入选《财富》杂志2022年中国ESG影响力榜单,国际ESG评级机构MSCI(明晟)将公司ESG评级提升至A级。

  2022年,公司高管层围绕“坚守长期、夯实基础、整体推进、数字赋能”经营主线,完成稳增长目标任务。

  2022年,年末集团总资产 8.7万亿元,同比增长 6.98%;实现营业收入1,886.2亿元,同比下降1.24%;归母净利润511.7亿元,同比下降3.46%。母行口径(还原浦银理财后)营收1,792.6亿元,同比下降0.62%;净利润500.5亿元,同比下降0.51%;不良贷款连续十二个季度“双降”,不良贷款率1.52%,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9.04%,同比上升15.08个百分点。

  2022年末境内人民币贷款余额 4.6万亿元,同比增长 1,030亿元,增幅2.28%。

  公司领域,积极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大制造业支持力度,聚力服务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稳步提升。零售领域,强化产品服务创新,加速普惠消费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私联动、夯实按揭贷款基本盘,稳步推进联合贷压降,资产结构不断优化。金融市场领域,加强市场趋势研判,提升投资和交易能力,强化板块联动,捕捉票据市场波段机遇,持续提升经营能力。

  2022年末,境内人民币存款余额4.5万亿元,同比增长4,412亿元、增幅10.78%,在负债中占比58%。

  公司领域,深化重点客群经营,推进支付结算中台建设,围绕高频交易场景整体输出SaaS化服务方案,加快提升客户交易粘性,做大支付结算流量。零售领域,加固重点存款引流渠道,强化双卡、财富、代发与个贷四类客群联动经营,代发总量、跨行资金归集活跃用户、零售活跃商户贡献结算性均创新高,稳存揽存效率进一步提升。金融市场领域,做精做细同业“大结算”场景交叉营销,总销量、派生活期存款日均大幅增长。

  公司领域,着力打响特色业务品牌,落地绿色区块链订单融资等数十项全行业首单、业内首批气候投融资业务、全国首批银行间市场转型债券,攻坚破局科创金融、坚持抓好“专精特新”名单制拓客,创新发展自贸金融,打响“并购金融”品牌。零售领域,顶住资本市场波动压力,优化财富管理发展结构,聚力私行特色品牌,打造高端产品集市。金融市场领域,持续提升“浦银避险”服务能级,外汇E联盟服务客户数、托管中收、全口径养老金业务稳步增长。

  扎实推动客户分层分类管理,不断提升全量客户经营效率,客户经营基础进一步夯实。

  公司领域,做精做细“四层两类”客户服务,总战客户“赛道+生态”经营初具规模,分战客户集约化经营有序推进,机构客户综合服务能力较快提升,重点客群贡献稳步提高。零售领域,加快打造数字化经营新模式,提升端到端、全流程、陪伴式服务质量,客户总量与活跃度进一步提升。金融市场领域,加快提高E同行生态聚合能力,太保集团、20家要素市场客户合作综合贡献大幅提升,落地上清所外汇双边清算、清算通碳配额跨境等一系列全市场首单业务,同业协同合作持续深化。

  持续推动风险“降旧控新”,不良贷款连续十二个季度“双降”,资产质量稳步向好。

  风险管理方面,积极拓宽重点领域风险处置渠道,推动风险压降;动态调整行业投向政策,提高审批效率,资产结构持续向好;强化天眼系统预警管理,跨前阻断、隔离风险隐患业务和客户;推动双尽调、双贷后管理,迭代优化风险检查模式;推进押品、计量、限额、授权等工作,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合规内控和内部审计方面,完善制度管理体系,为业务风险精准识别提供体系化支撑;加强线上线下员工异常行为和异常业务监测,持续推进案防、精准问责和反洗钱管理工作;优化项目审计与持续监控“两轮互动”监督方式,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纵深推进审计数字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资产负债管理方面,优化资产负债配置策略,促进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和MPA考核达标;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升考核反馈频度和穿透管理颗粒度。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加强数据治理,严格费用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运营管理方面,加速全栈业务中台建设,增强营销支撑、作业赋能、风险管控和综合服务能级。

  数字化建设方面,持续推进API Bank、企业级数字办公平台(Call浦)建设。

  队伍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岗职薪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交流力度。持续推进舆情、消保、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

  2022年,全行干部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完成了稳增长目标任务。但客户经营、执行力、精细化管理、坚守长期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深入研究,持续改进。一是以客户为中心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有待持续优化,全口径服务实体经济、经营高质量客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行力不够坚定有力,落实不够精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精细化管理有待持续增强,业务、流程、制度以及考核、定价、资源配置等管理上不够精细,协同融合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唯业绩考核的短期行为依然存在,坚守长期的经营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结合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定级情况,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层人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落实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监督建议,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恪尽职守,有序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完成了稳增长目标任务。监事会确认:2022年度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