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过彩铃门户网站或拨打语音服务电线下载彩铃,按内容提供商标明的资费收取信息费。拨打语音服务电线的通话费用按现行各品牌通话资费标准收取。
2、开通“移动随心聊”的北京移动全球通用户在北京范围内拨打和接听中国移动用户(135-139)(12580、视为网内呼叫)时,基本通线分钟开始至通线元/分钟计收。
2、无条件呼叫前转时收取:基本费 +归属地前转地的长途费用。
1、客户使用彩信业务产生的信息费按照业务提供商制定的标准收取,北京移动代收。
2、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发送国际短信,每条为“漫游地运营商规定的国际漫游来访客户发送短信的资费标准×115%+1.00元”。
3、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给中国大陆运营商的客户发送短信,每条为“漫游地运营商规定的国际漫游来访客户发送短信的资费标准×115%+发送国内短信的资费标准”。
5、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接收短信,按漫游地运营商规定的国际漫游来访客户接收短信的资费标准收取。
1、10MB电子邮箱:免收邮箱月使用费。2、邮件到达短信提醒功能:免收功能费,客户接收到短信提醒后收取通信费0.10元/条。
通信费: 0.15元/分钟,月使用量在500分钟以内,通信费最高按30元收取;月使用量在500分钟以上,超过500分钟的部分按0.15元/分钟计收
(4)对在网时间不足半个计费月的情况(包括新申请、取消、转户、销号等情况),月租费和赠送流量减半。
(5)计费月指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上半个计费月是指每月1日至15日,下半个计费月是指每月16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6)本商务套餐资费标准适用于从2004年5月1日起新申请办理商务套餐的用户。对于5月1日前,已经办理商务套餐的用户、办理相关集团业务的用户、参加随e行业务现行优惠促销方案的用户、已选定促销方案结束后为商务套餐的用户,继续执行原资费标准(不限量使用)。
免费通话时间内发生长途通话,则只免区内通话费,长途通话费按照现行长途电话资费标准及优惠办法计费。
呼叫转移、 172XX拨号上网等业务的通话时长不计入免费通话时间内,仍执行原定计费原则。
机身(不含电池):1800元/个电池:180元/块充电器:100元/个
日租30元/日(租期小于一个月,租期自租机日起至还机日止);月租500元/月。租金暂免收取。
机身(不含电池):2500元/个电池:500元/块充电器:400元/个
机身(不含电池):2500元/个电池:500元/块充电器:400元/个
机身(不含电池):1800元/个电池:180元/块充电器:100元/个
日租30元/日(租期小于一个月,租期自租机日起至还机日止);月租500元/月。
机身(不含电池):1800元/个电池:180元/块充电器:100元/个
机身(不含电池):6900元/个电池:480元/块充电器:480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