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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工作期间浏览情趣网站被公司开除后反手索赔17万!

标签: 戴尔公司简介 2023-07-01 

  上海,男子在上班时间利用公司网站浏览黄色视频,并且与下属在工作群里面,谈论色情话题被公司开除,男子不服,向法院起诉,索赔17万余元,那么员工在上班时间看黄色视频是否违法呢?法院是否能支持男子的诉讼请求呢?

  简某是就职于某跨国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公司里面担任销售经理的岗位,月薪2万5,管理着一个销售团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领导。

  不知道是确有其事还是利益相争,戴某的同事向公司举报简某所在的同事存在收取客户回扣的嫌疑,于是该公司全球道德及合规办公室成立调查团队,对包括简某某在内的人员进行调查。

  之后,公司的访谈人员对简某进行访谈,双方在保密性文件上签了字,以确保谈话的保密性,在本次访谈中,简某承认其接受过公司的行为准则培训,并承认在上班时间利用公司资源发送过含有性内容的邮件和聊天记录,承认在上班时间利用公司资源访问过含有性内容的网站。

  之后,公司以简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关于纪律处分和程序的规定》为由,与简某解除了劳动关系。简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没有获得支持,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7万5千元。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简某的自认以及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简某在工作时间利用公司电脑浏览含有色情内容的网站,并在聊天系统与团队成员群聊色情话题的事实。劳动者具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简某作为部门主管,更应谨慎、诚信履职。

  简某在工作时间与下属谈论色情话题,浏览色情网页,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也违反了国家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确属严重违纪,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理,于是法院判决驳回了简某的诉讼请求。

  简某不服,提起上诉,理由主要有:公司对自己的处理没有依照制度规定的存在严重过错后立即解雇,反而是仍然与自己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给自己升职加薪,公司解雇自己的真实理由并不是自己上班时间浏览色情网站,与员工交流色情信息,真实目的是为了为了为全球大裁员找个借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访谈记录足以证明简某存在在工作时间与下属谈论色情话题,浏览色情网页的行为。上述行为确已构成严重违纪,戴尔上海分公司据此解除与简某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公司调查团队仍在调查简某违纪调查期间,简某原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在此期间,公司与简某续签劳动合同,于法无悖。之后,公司在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间基于简某违纪的查实情况作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决定,亦无不当。简某上诉请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请,不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二审法院驳回了简某的上诉。一审、二审法院都认为简某在上班时间浏览色情网站并且与下属交流色情内容,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合法合理。经历了仲裁以及两审,简某也算心服口服了,没有再申请再审。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与简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就是依据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禁止员工利用上班时间浏览色情网站并与同事交流色情信息,那么当员工这样做的时候,公司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那么解除是违法的。

  但是,沉迷于黄色网站,毕竟是一种不良嗜好,不管公司有无制度的明确性规定,作为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打工人,上班期间明目张胆地浏览色情视频还与下属交谈色情内容,公司将其开除,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情理上,都是没有问题的。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