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王思雨)6月3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服务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提出,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笔订单抽成比例。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近年来,网约车市场出现了依托技术和用户流量优势,为网约车企业、驾驶员、乘客提供网约车线上服务,与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共同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电商平台(以下简称“聚合服务经营者”),如高德打车、百度打车、美团打车等。
截至目前,广州市共有网约车聚合服务平台17家,日订单量占比越来越大,使用聚合平台打车已经成为市民广泛使用的一种出行方式。因此,及时出台管理文件,明确聚合服务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聚合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广州市网约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聚合服务经营管理法律适用难问题,为监管执法提供法律指引,为下一步行业立法工作做好政策储备。
针对检查监控制度,《通知》要求,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及其提供的网约车服务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及其提供的网约车服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暂停为其提供聚合服务,发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不齐全,不得再向涉及的网约车企业或车辆、驾驶员提供聚合服务,并及时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检查及采取措施情况。
对于网约车司机派单和抽成问题,《通知》提出,聚合服务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通过统一价格、派单倾斜、默认勾选等方式,对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在平台内的交易、显示顺序、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网约车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干预网约车平台公司价格行为,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在抽成方面,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会同平台内网约车企业,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要求,主动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笔订单抽成比例。平台内网约车企业调整价格机制的,需至少提前7日通过聚合服务经营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在保障乘客权益方面,《通知》提出,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乘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难以向平台内网约车企业进行追偿时,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乘客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