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工作站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
4、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1、年龄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或传媒专业可放宽至35周岁。
2、文字功底过硬,能独立撰写文稿、专题,熟练搜集舆情信息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3、有敏锐的新闻触觉,了解和掌握媒体采编规律,善于分析思考,有创意和创造力。
1、年龄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文案、策划、品牌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新闻、中文、营销、广告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和良好的新闻信息敏感度,能提出针对性的宣传推广思路。
1、年龄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新媒体(微信、微博等)运营工作经验1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广告传播、计算机、新闻、营销或文学相关专业优先。
2、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交流能力,思路清晰,逻辑思维强,灵活性话题感强;具有较强的独立创作能力。
1、年龄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专业艺术设计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美术设计专业或有专业摄影经验优先。
2、精通word、ppt设计排版,熟练使用photoshop、CorelDRAW等设计软件进行图片处理和编辑。
3、有较强的美术功底、构思能力、创新思维,能够独立完成各种平面设计工作。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工作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附照片)电子版(可另附个人简历,应聘代码04的岗位请附上近期设计作品)发送到公开招聘工作邮箱(mzxwgzz@,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岗位代码+姓名”(如“01+张三”)。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
2、应聘人员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及证明、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结束7个工作日后,将通知初审通过人员,统一参加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及命题写作,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暂缓就业的2015、2016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3、发表论文、参与课题、获奖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参与社会实践、专业特长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5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复审结束后在广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主页公布。
体检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招录单位负责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没携带身份证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的均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