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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布新规网约车司机端需显示抽成比例

标签: 局域网监控 2023-07-07 

  日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方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服务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旨在明确聚合服务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聚合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广州市网约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以及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聚合服务经营管理法律适用难问题,为监管执法提供法律指引。

  据悉,该《通知》自印发之日(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通知》此次明确了聚合服务经营者的定义,即指依托具有技术和用户流量的互联网平台,为网约车企业、驾驶员、乘客提供网约车线上服务,与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共同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电商平台,并明确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具备企业、车辆、驾驶员的3项经营许可。

  同时《通知》中指出,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违规情况应当暂停为其提供聚合服务,并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检查及采取措施情况,并不得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网约车企业的交易、价格等进行排除、限制竞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明确指出,网约车聚合服务经营者应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要求,主动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笔订单的抽成比例。如平台内网约车企业调整价格机制的,则需至少提前7日通过聚合服务经营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此外《通知》还指出,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并明确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的情形。具体来看,《通知》要求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依法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当乘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难以向平台内网约车企业进行追偿时,聚合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乘客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