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不能再犹豫不决,否则一方面将贻误电子政务发展的大好时机,贻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又会误导我国的基础通信网络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
电子政务是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构造、以互联网为主要特征、更适合信息时代的政府结构和运行方式。电子政务并不是将传统的政府管理和运作简单地搬上互联网,而是要对现有的政府组织结构、运行方式、行政流程进行重组和再造,使其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更加高效地运作,并加强对政府业务运作的监管,实现政府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目的。
我国发展电子政务,可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运作效率,有效降低政府的整体管理成本,可以加强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各权力机构业务运作的监管,提高为公众服务的水平,全面提升政府形象,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推动国家信息化的发展,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因此,发展电子政务不仅是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提升我国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为此,2002年7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确定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年17号)文件,进一步推动了电子政务和国家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各省、市地方政府的信息化建设规划也迅速地行动起来,大规模的国家信息化建设形势已不可逆转。
我国电子政务已走过了10多年的时间,各级政府机构也在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观念需要改变。电子政务的发展,必然对传统行政权力的行使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政府业务的透明度要高、更加规范等,这势必对公共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起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督作用。组织机构的调整、变革和自身既得利益可能遭受的损害,将可能引起部分公务员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抵触情绪。
缺乏统一规划。在当前的电子政务建设中,重硬轻软、重系统(建设)轻资源(建设)、重应用轻标准、重业务功能轻互联互通、重建设“效益”轻质量评估等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缺乏电子政务主流应用模式、从数据整合到业务整合的规范。从发展来看,也缺乏有序、有效的竞争机制和市场引导规范,缺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化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此外还缺乏一套有效的推进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组织管理机制和跨行业、跨地区应用建设经验。这些应该通过继续细化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加以解决。
信息化发展失衡。信息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是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这在我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横向上看,我国的大中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信息化水平的不平衡、城镇与农村信息化水平的不平衡、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信息化水平的不平衡、不同行业之间信息化的不平衡等几个方面;从纵向上看,电子政务应用基础设施(例如信息资源目录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应用支撑平台等)与政务专网公共平台建设的严重失衡,使政务专网公共平台无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上述不平衡将会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起到制约作用,需要在今后信息化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组织协调不易。首先,电子政务建设不是一个部门可以解决的,需要中央与地方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
其次,应该做好长远规划与近期发展目标的协调。由于受到技术和政府变革的限制和影响,电子政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长远进行规划、分步实施。
最后,要考虑到具体实施过程的复杂性。电子政务建设强调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集成,强调不同政府部门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一站式服务。从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来看,电子政务是一个以分布式应用为主要特征的应用框架,同时也涉及业务流程的重组。
因此,尚需进一步统一规范和设计中国电子政务的整体结构和布局,科学全面、系统深入、完整规范地进行全局性战略研究、提供公共应用支撑平台与服务、标准化制定与实施,以及指导和推进工程应用等。
需求准备不足。从我国电子政务业务需求来看,目前,电子政务的内部需求准备尚不成熟,因为经济体制及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充分,许多应用业务流程的稳定业务模式尚未形成,使得电子政务内部的全局需求呈现动态性,政务流程再造难度加大,必须充分重视。
从我国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需求来看,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等保障环境,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装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的建设手段。
电子政务外网不是互联网意义上的“外网”,也不应该是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网络,而是基于互联网架构采用了特定安全设施的政府专网。按照中办发[2002]17号文件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是与政务内网物理隔离,并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的政务业务专网,主要用于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作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都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两者之间通过离线方式进行数据交换。
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各地方提出了大量的电子政务建设的新需求。但是由于迄今为止国家尚未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府数据中心、灾难备份中心,也未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和相应的安全认证中心,因此,多数部门忽视了电子政务建设的全局性,各自为政,彼此隔离,相互封闭,自成体系,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本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的延伸,仍停留在建设办公自动化和组建部门专网的水平上。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重新审视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对外网建设的决定和要求,加快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基础环境(包括政务内网、政务外网、门户网站)和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减少重复建设,提高信息共享能力。
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不是新建基础网络,而是新建一个服务平台。其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基于国家公用基础通信设施,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覆盖全国各级政务部门的网络平台和服务体系。而这个服务平台的建设也不是新建一个基础网络层面的网络控制与运行中心,而是新建一个面向政府专业部门的“政府大客户”服务中心。这种服务包括政府网络规划与接入管理、地址与域名管理、数据共享环境、确定安全策略、构建政府外网专用安全保障体系、特定的政府用户支持服务等。这些是公共电信运营商不能或无法提供的服务。建设政务外网平台,并合理构建系统支撑平台和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政务网络服务体系,最终为各部门提供网络规划与接入管理、数据管理、安全认证、灾难备份、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等服务,为各个业务应用系统及外网门户网站的运行提供支撑;同时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促进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服务质量与政务信息化水平。
建立政府专网网络规划与接入管理中心。利用这个平台,基于公共电信基础网络和其他可利用的网络资源,组建覆盖中央和地方的政务外网体系和网络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外网标准规范体系,统一规划政务外网的IP地址和域名,对于接入的部门网络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
部署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在平台上发布相关标准规范,依据需要部署应用支撑平台及其通用接口。
构建信息共享环境。合理选择并建设政务数据中心,提供主机托管、代理维护等服务,并充分利用数据中心的设施,建立灾难备份体系,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登记与管理,满足各部门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的需求。
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确定政务外网统一安全策略,建设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网络防护体系和统一的信任体系,保障政务外网安全可靠地运行。
服务中心的建设。政务外网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服务体系至关重要。事实上,以政务外网为核心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将是政务外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服务体系的完善将贯穿政务外网的全过程。
电子政务外网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毋庸置疑。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不能再犹豫不决,否则一方面将贻误电子政务发展的大好时机,贻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又会误导我国的基础通信网络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重在创新。电子政务外网,作为一项复杂的信息化工程,其建设与铁路、机场、水库等传统建设项目有着重大差别,没有先例可循,没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没有系统而清晰的项目评价规范,而且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工程复杂,在信息技术快速更新的形势下,投资风险巨大。这些都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因此更加需要理念创新,体制创新,逐渐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新模式,促进我国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