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益阳桃江县一加油站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被桃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桃江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桃江县罗家坪加油站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场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程序后,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给予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缴纳了罚款,并停业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把火灾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不断提升场所抵御和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贾天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