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横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运营编辑人员1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负责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的日常运营工作,包含策划、编辑、发布、日常维护等,提高我院公众号和其他自媒体的影响力;
(四)根据院里的各项活动、总体工作、典型案件等发布各种优质、有传播性的内容;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性格开朗,思维活跃,服从管理,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中文、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广告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新闻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
(五)热爱互联网工作,熟悉新媒体运营模式,熟悉微信后台功能及摄影摄像、图片处理、小视频制作、第三方编辑软件使用,网站编辑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按照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横县财政局、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横人社报[2018]148号文件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1.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横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底下阅读原文下载),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发至邮箱:或直接送交至横县人民法院调研室;
2.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照片4张,受过表彰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网上报名材料可提交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政审及体检,决定聘用的人选,报县机构编制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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