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717,686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14,353.72元。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按照证监会行业划分,江苏有线属于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中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线亿户,其中有线部委印发了《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中宣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全国有线G建设一体化发展,根据《实施方案》精神,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电股份”)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全国一网”中国广电股份的设立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标志着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从“全省一网”转变为“全国一网”;从原来单一有线广播传输网络公司转变为具有广电特色的包括媒体通讯业务的全业务运营商;从单一有线电视网络和电视大屏转变为有线、无线协同覆盖,“大小屏”协同服务;从依靠传统广电业务转变为向通讯资讯、智慧广电、融媒传播、投资咨询等文化投资信息服务综合业务拓展的行业转型发展的开始。
2021年,全国一网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广电5G与中国移动深入展开互利共赢的共建共享合作,20万座700MHz基站顺利建成,700MHz频率迁移开始启动,自有核心网完成建设,新入网的手机终端95%以上支持700MHz频率,192号段在深圳文博会上正式面向内部友好用户进行测试,广电5G全面商用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公司主要从事广电网络的建设运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数据宽带业务以及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江苏省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实现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建设一个技术先进、性能完善、安全可靠、国内领先的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基础网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为江苏省各地广播电视台提供优质服务和安全播出保障,为党和政府舆论宣传功能的发挥提供强有力支撑,为江苏社会经济发展和信息大省、文化强省建设做贡献。自2008年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基本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规划建设广电网络干线网和用户分配网取得城建配套费收入和入网费收入;通过传输节目向电视台或内容提供商收取卫星落地费或节目传输费;向用户提供电视节目收视业务、视频点播等基本业务和增值业务,向用户收取收视维护费和增值服务费;通过广电网络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向用户收取有线宽带使用费。公司有线电视业务和宽带业务主要通过实体营业厅、客服热线和网上营业厅进行销售。宽带业务与有线电视组合进行推广,同时开通有线电视和宽带业务将享受一定优惠。
2、业务收费模式。公司的有线电视业务和宽带业务客户对象主要为个人,传统广电网络运营商主要依靠营业厅现金的方式向用户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数字电视增值服务费和宽带使用费。公司营业厅现金收取的管理主要依靠BOSS计费系统完成。公司现金收银系统运作良好,能够保证现金收缴业务的及时和准确。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方便用户,向用户提供丰富的缴费方式,目前公司个人用户缴费方式除了营业厅现金收取外,还包括银行代扣代缴、银行终端缴费、网上营业厅和云媒体平台支付等。
3、传输业务模式。公司的节目传输包括中央台、各地方卫视频道、购物频道的落地传输以及省内各地方频道的传输。一般由省公司或者拟传输地区的分、子公司与对方电视台签订传输协议,协议期从几个月到3年不等,公司保证签约地区相关频道内容能够按照合同相关要求送达用户。公司每年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在传输服务期内根据为其提供服务归属期计算并确认当期节目传输收入。
4、入网业务和城建配套业务模式。对于新建小区,开发商须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同时缴纳有线电视相关配套费。公司根据各地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房地产商或政府代收部门收取城建配套费。有线电视的城建配套费主要包括从主干网至用户终端的施工工程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公司负责小区广电网络的建设及接入到户,待小区网络建设完毕后确认收入。
对于已建小区新装用户,一般由客户通过营业厅、服务电话、互联网平台等方式进行预约,公司安排专人上门安装并收取费用。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金集团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网络”)《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获悉国金网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投资收益,国金网络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通过证券交易平台出借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14,354股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国金网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1%,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2年3月30日,国金网络已累计出借本公司股份9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1%)。上述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实现了预期的主要经营目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5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55%;利润总额3.82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76.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86.8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江苏有线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江苏有线项议案,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该次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该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过对公司《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的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南京市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司增辉因疫情原因不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姜龙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职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审议并通过了《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和《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作相应变更(详见本次会议议案之十一《关于修改〈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营业执照变更相关的涉及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营业执照中公司住所、变更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备案公司章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等商业银行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满足其流动资金需要。为此拟申请核定委托贷款额度3亿元(任何时点未到期余额合计),该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委托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每笔委托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和用途等以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将加强委托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委托贷款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有线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前召开江苏省广电有线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将于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上述决议的第一至第六项、第九至第十二项、第十五至第十七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南京市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各类资产价值,提高资产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部分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复查。经测试,公司部分机顶盒、管道、沟槽和网络等资产可收回净值或可变现价格低于其账面价值,存在资产减值情形,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本年末部分合同资产因技术进步原因发生资产减值情形,共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9.06万元。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本年末部分存货因技术进步和市场价格下降原因发生资产减值情形,共需计提原材料等存货跌价准备838.05万元。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本年末部分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需废弃、拆除或因技术进步被淘汰,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情形,共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70.8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548.03万元,管道及构筑物1,207.25万元,有线万元。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2]第158号、苏华评报字[2022]第159号、苏华评报字[2022]第161号、苏华评报字[2022]第162号),公司本年末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浦口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本年末部分长期待摊费用资产因技术进步原因发生资产减值情形,共需计提机顶盒、卡等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261.89万元。
公司2021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279.8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7,279.88万元。
(一)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关于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金额:任何时点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40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投资可在市场上合法转让或流通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权类金融工具。
● 委托理财期限:自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公司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委托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于可在市场上合法转让或流通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权类金融工具。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股票二级市场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监管机构禁止投资的金融产品或工具,不得列入委托理财产品计划。
公司委托理财金额为:任何时点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40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1、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开展,会严格按当年制定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或产品;严禁超过范围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会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和合规检查,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业务操作中的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
2、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委托理财决策机制,完善了内控制度,明确了各级权责。公司注重业务人员专业化培训,完善了业务操作流程,做到了前、中、后台严格分开,并将注重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化建设,能够切实降低委托理财业务的操作风险。
3、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交易品种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按照风险程度对投资组合进行分类管理。注重交易品种与期限的合理配置,结合资金预算及流动性管理要求,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兼顾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性与操作性,审慎合规,灵活配置资产。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投资于可在市场上合法转让或流通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权类金融工具。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落实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为前提条件。不得进行杠杆交易。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原则,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有线年理财业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江苏有线年理财业务计划》,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的理财业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年理财业务计划》时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年理财业务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并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本次注册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经营活动支出。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为了更好把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和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和落实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3、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申报注册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等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本次注册和发行的公司债券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有线G、大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用途。
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为了更好把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和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和落实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3、签署和申报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申报注册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公司债券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预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提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为了更好把握公司债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和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和落实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决定发行时机;
3、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和发行有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和发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