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关于调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 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 (或高等职业教育) 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条件 (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 (认证) 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为准)。
上一年度(2021年度)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科目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系统自动显示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成绩滚动)”。如有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申请更改报考专业;本年度申请更改报考专业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成绩无效。
已取得山东省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3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用后学历报考的,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1.所有报考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专题专栏”栏目“业务系统”“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点击“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报名入口”,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已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注册账号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即可。
2.报考人员账号或密码遗忘的,可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采用“手机号+验证码”或“邮箱+验证码”方式找回。
3.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并保存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报名表、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电子证书,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5.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有关条件和信息填报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1.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在“个人中心”完善基本信息和学历信息,点击“个人服务”“考试报名”“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填写报考信息。
2.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个人承诺”栏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在上传报名表前务必要认真反复检查,重点检查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报名点(考区)、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避免错传照片等。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错填个人信息、错传照片或错报级别、专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1.2022年因疫情取消本项考试的考区,未申请退费或未退费成功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若本次报考科目不变,系统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免于资格审核,不再缴费,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考试。
2.报考人员在系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信网”“社保库”“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库(山东)”“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库”等平台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比对成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
3.未通过信息比对的,均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原则上报考人员上报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7月27日16:00(点击免费预约短信提醒)。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
网上打印电子票据时间:缴费完成24小时后,即可打印电子票据,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24:00。
4.对填报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存疑等未通过市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按照系统人工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等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5.以下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材料,按照系统人工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交。
(2)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点击查看2023年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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