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常见的论调,常出现在网络传播学者的论文和传统媒体高层的访谈中。大致意思是,互联网之所以对传统媒体有强大的杀伤力,盖因为其是“全方位、多功能”的传播,在表现形式上“既有图像,还有声音,也有文字”。
如果互联网仅仅综合了现有大众传媒的传播方式,仅仅是这些传播手段的集合体的话,我相信互联网不会展现出如此旺盛的生命力,传统媒体的末日也会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到来。在互联网取代传统媒体的问题上,我非常激进。因为我知道,互联网不仅仅覆盖了现有传统媒体的一切传播手段,还综合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的许多手段,更开创了许多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传播表现形式。这个判断要远比互联网对传统媒体有完全覆盖性的判断,大胆、全面和深刻。这不是量的差别,而是质的不同。
例如,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都是大众传播的方式,大众传播有三个显著特点:点对众、受众匿名和传者组织化和职业化。互联网对传统媒体的替代性主要集中在这三个方面,而不是“既有图像,还有声音,也有文字”的表象性分析。
除了大众传播的方式,互联网还具备人际传播的功能。例如及时通讯软件和网络电话。同时,互联网还具备群体传播和组织传播的特点。例如BBS,还有SNS网站。
互联网作为一种媒介,不仅有传统媒体的大众传播功能,而且有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组织传播的特点,这才是其对传统媒体造成极大伤害力的关键所在。
可以看出,以上能够通过传统媒体的大众传播手段予以实现的功能主要集中在浏览新闻和浏览网页上,而其他的功能主要靠互联网的人际传播手段和其他传播手段予以实现。事实上,甚至是这些大众传媒所无法实现的手段才构成了互联网对传统媒体的极大杀伤力。
可能更为重要和更有光辉的,是互联网还具备了许多非传播功能。例如电子商务和网络生活服务。
keso前些日子,曾经对sina的新闻超市的互联网思路提出了质疑,兄弟我深以为然。互联网是一把既可屠龙,亦可杀鸡的宝刀,如果仅仅把一个网站的内容思路定位于传统媒体的传播信息的角度——无论其表现形式是文字、图片还是声音、画面,都是对这把宝刀的暴殄天物。
我反覆强调“媒介”和“媒体”概念的差别。互联网是一个拥有媒体功能的媒介,但绝不仅仅是媒体。这才是互联网必将取代传统媒体的合理逻辑。
学新闻学出生的网络传播研究者和传统媒体人去看互联网,通常把眼光局限于互联网的大众传播功能,他们为其五光十色的表现形式和所谓“海量、快速”的传播优势所震撼,所迷惑。并以此为出发点为传统媒体的自救,互联网媒体的转型开出药方。他们意识到互联网这把宝刀的锋利,意识到互联网再像传统媒体一样杀鸡是不够的,但仅仅用它来宰牛(或者他们打算把曾经杀鸡的刀抛光打磨成宰牛刀),这还是一种浪费,还是短视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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