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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商务粮食局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及运营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签: 电商运营是做什么的 2023-08-04 

  岳阳县商务粮食局的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及运营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及运营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期)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