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吉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号),中共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党工委)、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为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精干、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完善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定”规定。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纪检(监察)工作。
3、研究决定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措施、重要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对外经贸合作项目和财政预决算。
1、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按规定审核、审批进区的企业和项目,管理区内企事业组织、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理涉外事务。
3、负责开发区的财政、国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以及规划、建设、土地、环保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4、管理开发区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统计、计划、交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公用事业和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及统计、物价工作。
6、协调和监督金融、保险、工商、国税、地税、公安、海关、技术监督、邮政、电信、电力等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开发区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管委会重要文件和材料;负责公文收发、档案管理;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协调、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公证、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内企业与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受理有关投诉事项,维护开发区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训以及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市管干部的教育管理、考任监督、奖惩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指导基层和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群团、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区内参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国专家管理;负责区内职称评审认定、聘用、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人事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培训、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以及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负责区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
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制定财政税收及支出计划,管理各项收入和支出;负责财政拨款工程的预、决算及审核工作;负责对相关和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负责筹措园区开发建设资金,协调融资、保险及外汇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规划与执行;负责经济预测分析、项目审批、工业企业、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推进内外贸流通营销、物流方式的改革,指导连锁经营、代理制、配送制、贸易运输、国际货代、仓储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促进流通产业现代化;负责开发区口岸建设;制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负责协助企业做好招工工作;负责企业的注册登记、证照办理等代办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开发区内企业办理科技成果和项目申报、鉴定以及质量体系认证等工作;负责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招商引资规划、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负责国内外来访客商的接待工作;负责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对外宣传资料的制作及招商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内资、外资、外贸进出口等统计工作;负责对开放型经济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协调、服务。
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及施工管理;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的测绘放线,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负责项目进场时企业建设的各种协调工作;负责开发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对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负责对开发区内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地审批、统一登记发证、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划拨、出让、租赁,以及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的报批和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抵押融资及服务;负责地政地籍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和农民建房工作。
负责开发区内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计生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内的农业、林业、农民房屋拆迁、农民培训和安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村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及其他“三农”工作;负责园区内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受市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开发区内的城管、土地、劳动、食品、卫生、文化市场管理等执法监察工作,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职数:党工委委员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纪工委书记1名;管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6名;正科级职数9名,副科级职数11名。
(1)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2)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反映村(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开发区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党政办公室: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监察、共青团、妇联、文明创建、文秘等工作。
领导职数:党工委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专职1名,兼职1名),纪工委书记1名;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兼)。
街道办事处下设民政所、计划生育服务所、社区服务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民政所事业编制3名,计划生育服务所事业编制4名,社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
1、企业服务中心:为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负责开发区所有企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协调服务工作。
2、土地征收储备交易服务中心:为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其主要职责:负责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土地征收、储备、交易、抵押融资和服务。
主办: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吉安市大数据中心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