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王迟)“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害,是网络时代公安机关必须做好的一道‘必考题’,也是每一名公民个人必须认真面对的一道‘必考题‘。”8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依法重拳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在发布会上表示,包括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内的网络安全,事关每一个上网群众的总体安全,必须共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利用“AI换脸”制作色情照片、视频通线万……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有不法分子开始利用“AI换脸”等技术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引发了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
“犯罪分子用于实施‘AI换脸’的物料主要为照片,特别是身份证照片,同时结合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来突破人脸识别验证系统。”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在发布会上介绍称。
为防范和打击此类新型犯罪,公安机关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开展人脸识别与活体检测技术安全测评,覆盖了境内用户量大、问题隐患突出的即时通讯、网络直播、网络社交、电商平台、金融支付等重点APP,及时发现人脸识别验证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
同时,依托“净网”专项行动,公安部组织专项会战,严打泄露身份证照片等图像信息的犯罪源头,破获“AI换脸”案件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5名,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势头。
近年来,相关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各种互联网应用平台层出不穷,用户在登录的时候往往会被要求上传个人信息,加强平台监管及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也成为公安机关关注的重点。
李彤在发布会上介绍,公安机关将全面强化重点互联网平台网络与数据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网络运营主体的数据安全责任。
一方面,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将依法治网、依法管网作为互联网安全治理的主要方式,严格规范执法,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于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落实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的互联网平台运营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督促其整改到位。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坚持“技术管网,问题导向”,通过对相关互联网平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测重要信息系统及平台安全状况,防范化解网络与数据安全威胁风险,并联合网信、工信等部门开展约谈、通报、处罚、下架等一系列监管措施。
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如何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警务技术二级总监黄小苏回答了央广网记者提问。
黄小苏介绍,公安机关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利用各类新媒体账号开展宣传,向群众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披露最新犯罪手法。
“同时,公安部持续构建部省市县联动宣传‘矩阵’,通过组织线下宣传周、宣传讲座、新闻发布会等,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能力。”黄小苏说。
为有效保护个人信息,黄小苏提醒广大群众做到“三个不”:不乱扔、不乱给、不乱点。“‘不乱扔’即要妥善保管、处置好个人信息的载体,包括一些文件、快递单、外卖单等;‘不乱给’指的是不要在互联网公开平台随意发布个人信息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特别是个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不乱点’即不要随意点击和下载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二维码、免费wifi热点等,不要随意点击App手机软件获取设备权限的‘同意’按钮。”
同时,黄小苏指出,网络运营者要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也要做到“三个不”:一是不乱收,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二是不乱存,要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集中统一存储并防止信息泄露、毁损和丢失;三是不乱用,要认真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对数据采取分级分类管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8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依法重拳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情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害,是网络时代公安机关必须做好的一道‘必考题’,也是每一名公民个人必须认真面对的一道‘必考题’。”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在发布会上表示,必须共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