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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标签: 本地局域网 2023-04-26 

  为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体育场馆服务管理新模式,更好地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经报请体育总局领导批准,体育总局将于年组织开展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现将《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为做好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体育场馆服务管理新模式,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探索在大型体育场馆建立一套集场馆客流量监管和统计分析、水电气热能耗监控、重点区域实况视频监控于一体的综合实时监管硬件系统,构建联通各场馆、可实时查询场馆基本信息及其运行有关数据、为场馆运行提供远程指导服务的软件信息服务平台。

  探索建立有关各方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机制,包括:由体育总局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各省(区、市)体育局协调和指导,场馆所属体育部门组织实施,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各大型体育场馆开展自主运营,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试点,探索根据大型体育场馆接待人次、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补助的技术路径,为调整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奠定基础。

  通过完善硬件和软件,特别是通过建立软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搭建大型体育场馆交流互鉴、资源共享、服务推介、普惠群众的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群众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举措中真正受益、有更多获得感。

  群体司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

  有关省(区)体育局对本省(区)内的试点工作开展进行统筹管理,对试点场馆给予指导。

  在省(区)体育局指导下,接受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推进试点工作。

  承担具体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备选试点场馆名单见附件1)。

  在群体司指导下,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对试点项目技术工程的实施提供咨询,指导有关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试点项目软硬件系统开发集成、监管系统工程实施、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对试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监督评估,及时向群体司反馈试点工作情况。

  2018年1月至3月,完成试点项目前期验证,确定试点场馆软硬件配建标准及工程实施模式。

  2018年3月,开通试点项目监管信息服务平台;2018年5月,所有试点项目基本信息录入监管信息服务系统;2018年9月,对信息服务系统运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2018年10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试点场馆配置完善达到监管系统要求的硬件和软件所需经费,从2018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中支出。

  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包含硬件和软件两大部分。硬件主要有场馆的本地服务器、客流量监管模块设备、能耗监管设备、云视频直播设备、网络集控设备与网络管线,主要用于监管数据采集与本地存储;软件主要由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和全国联网监管软件平台构成,主要用于本地数据处理与存储、数据推流、全国数据管理与存储等。(硬件软件各项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2)

  (1)红外、影像双目识别摄像头:在场馆主要人员通道口上方布设1台,保证进出双向监控。

  1.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每个场馆布设1套(本地上行带宽10Mbps以上)。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现场核查场馆施工条件,确认建筑空间、水电网等环境情况,初步确定预施工区域及点位(机柜点位、双目监测通道点位、wifi客流监管点位、水电气热传抄表传感器点位、云视频监管点位)。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运营方(大型体育场馆)、系统监督方(体育总局科研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提报实施方案,由系统监督方进行方案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与场馆或场馆所属主管部门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

  方案审核流程:方案提报场馆方审核监督方审核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施工验收资料存档开始运行。

  搭建网络机布线系统,进行线缆铺设。线缆由控制中心通过强、弱电电缆桥架及电缆管沟铺设到各个区域及各自的控制点位。

  各系统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相应内容执行。本工程中所遵循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包括:《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JGJ/T16-92)、《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评审通过的布设方案进行施工安装。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进度。

  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对系统进行48小时试运行,完成最终调试。

  系统试运行确认调试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方、监督方提请工程验收,完成布设交接。

  系统布设交接后,由场馆方、监督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系统布设资料1份。

  参与试点的有关省(区)体育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门力量负责试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场馆试点工作的督导。

  试点场馆在建设信息监管系统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力求节约高效,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要加快工作进度,在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前提下,采购配置符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的场馆监管系统建设所需硬件设施及相应配套服务,做到合规合法。

  试点工作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要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按照总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支持试点场馆推进工作,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试点省份体育部门和试点场馆交办的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