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乌兰察布某单位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乌兰察布某单位软件系统开发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资质;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5月4日至2022年5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资质;(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出示网站截图。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有关→乌兰察布某单位软件系统开发项目
标签: 软件系统开发技术 2023-05-0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