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省委、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厅级,委托长沙市委、市人民政府管理,实行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发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长沙经开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统筹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长沙经开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长沙经开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长沙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长沙经开区市场主体的培育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构建长沙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开发、引进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长沙经开区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七)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负责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涉及长沙经开区有关区域建设的具体事务,开展制度创新工作,推进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
(九)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长沙经开区综合管理、统计、内部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