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叶先生昨日来电:去年6月,我在颐高数码广场宁波易百汇电脑有限公司买了一台戴尔VESTRO 1310笔记本电脑。当时经销商承诺,除光驱和电池保修一年之外,整机保修两年。最近电脑坏了送去维修,可戴尔宁波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却说,该电脑的保修期只有一年,起始日期也不是购买发票上的日期,而是产品出厂日期。按他们的说法,目前这台电脑已过保修期,要维修得自己掏钱,这不是在忽悠消费者吗?
记者核实:昨天下午,记者在颐高数码广场宁波易百汇电脑有限公司数码专卖店,询问戴尔笔记本电脑的保修政策。一名姓谢的销售顾问依然承诺是“全球联保,除光驱和电池保修一年之外,整机保修两年”。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中农信大厦8楼的戴尔宁波服务中心。一位姓顾的经理向记者解释说,戴尔笔记本一般分厂家直销和经销商代销两种。直销产品从出厂之日起就开始进入保修期。经销商代销的一般会再给3个月的“压仓期”。叶先生购买的那台电脑出厂日期是2008年5月17日,保修期限一年,因是经销商代销的,因此加上3个月的“压仓期”,保修期限就延长到2009年8月17日。这些在戴尔官方网站上都可以查询到。
对这一解释,叶先生非常不满。他说,一般消费者都是相信经销商的承诺,谁会去官方网站去核查啊?且保修期起始日期应该以购买发票为准,哪有从厂家出厂日期算起的道理?万一商品在经销商手里长时间积压,弄不好今天买了电脑明天就过保修期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怎么会有保障呢?
记者拨打了戴尔公司的客服热线咨询得知,戴尔笔记本产品的保修期限只能通过官方网站和服务电话查询,起始日期全部是按出厂日期计算,且不同机型和配置的笔记本的保修期限都不一样,有些促销的保修期限也会缩短。消费者购买时最好去官方网站查询。见习记者 汪林 杨谨诚
宁波消保委负责人说,笔记本电脑保修期限以购机的发票为准,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保修两年。
这位负责人表示,厂家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提供产品的保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三包”服务的相关规定,像叶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应及时向12315投诉,工商部门将调查处理。
联想公司客服人员答复,如果消费者有购机发票,保修期的起始日期就是发票上的购机日期,如果消费者没有发票,则按照生产日期来确定保修起始日期。惠普和华硕与联想相同。
索尼笔记本电脑销售部的答复是,索尼笔记本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两年,如果消费者是从经销商处购买,保修期的起始计算日期以购机发票为准,如果是通过网络和电话订购的,则以消费者收到产品的时间为准,公司会向物流公司确认到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