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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解密”技术合同!

标签: 技术服务合同名称 2023-05-05 

  各位新区企业小伙伴对技术合同一定不会陌生,但技术合同为什么要登记?如何从技术合同登记中受益?认定登记后还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等等,这些跟钱有关的大事,

  定义: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 合同标的为当亊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 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新材料及其应用:高性能纳米材料**粉末开发、用于新型**导体复合材料相变材料研究

  •当亊人之间就与利权(软件著作权、新植物品种、新药)转让、与利申请权转让、与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标的应该是一项未公开的技术方案,不能是一个笼统的项目名称、单纯的信息和若干数据。(技术内容描述)

  • 标的涉及与利申请权、与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亊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转让方非与利权人的,不能认定。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亊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 (委托方) 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2)经登记备案、通过免税审核的技术转让合同,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市财政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2%给予奖励,每个机构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50万元。(依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19年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2019〕86号))

  市财政对成功在我市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 5%给予技术吸纳方奖励,每家企业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100万元。(依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19年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2019〕86号))

  市财政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的技术经纪人,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1%给予奖励,每人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2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19年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科〔2019〕86号))

  奖补依照《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苏财教﹝2018﹞152号)执行,以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对各市、县补助根据地方技术转移交易额和奖补资金落实情况,按因素分配法进行补助。对技术转移输出方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依据技术合同交易额等给予奖补。(依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组织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发〔2019〕155号))。

  技术合同登记流程:申报单位携带合同原件、机构信息码及买卖双方资料信息---登记站申报资料初审---注册账号、密码---登记---登记处审核---省级管理员审核---登记处打印技术合同信息表及收入核定证明单并盖章---税务备案、开票。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由卖方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2、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江苏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工作。

  用户在网站点击“用户注册”和“企业登录”按钮,跳转至江苏政务服务网科技厅旗舰店,进行政务网账号注册登录操作。

  4、成功登录政务网后,点击科技厅旗舰店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新用户点击文字【这里】进行用户详细信息填报。

  原系统老用户第一次登录直接在该页面输入原技术合同系统账号密码进行认证绑定,再次登录时点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直接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5、需要注意的是,江北新区的企业在选择所属登记机关时,一定要选择:南京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江北新区)。不然新区的审核员们看不到企业提交的材料。

  先确认合同结束日期填写是否有误。如果填写正确,可与甲方协商进行合同 延期。将甲乙双方共同盖章的合同延期 说明与合同文本一起扫描成一个文件上 传,合同结束日期请填写延期说明中的结束日期。

  南京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17年申报江苏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江北分中心获批, 目前全省只有11家同级别的地方分中心。南京江北分中心拥有市级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审批权限,能完成从技术交易企业注册,到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税务业务受理等一站式服务。

  1、技术合同签订时间要求:签订时间一年内的合同要求进行认定登记,需减免税的合同签订合同后就应该去相关登记站办理登记。

  4、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各登记处审核时要严格按照“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要求命名项目名称。

  2、具备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不予登记。

  3、合同主体不明确的,标的不明确的,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不予以登记。

  4、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1】

  5、涉税风险: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规定,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